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 首页
公司动态
兖矿故事

兴隆庄煤矿:“督察”抓关键“督办”出成效

作者: 王冰  刘传哲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兴隆庄煤矿围绕两级公司和矿井中心工作落实,优化机制,创新推行“一请示、四通知、两汇报”的“142”精准督察工作模式,即:督办单位梳理工作后,向领导请示,确定督办事项;督办通知单下发承办单位同时,一并通知牵头部门、牵头副总和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复命和办结两个环节,分别向发令领导汇报,由发令或分管领导根据完成成效,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进行评价,避免督察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使发令领导全程监督工作推进情况,确保督办工作高质量完成。

坚持“事不过夜、马上就办”工作作风,持续优化“六位一体”督察督办工作体系,围绕督办重点、督办流程、督办考核等健全完善10余项工作制度,对156项年度重点工作、OA系统批示件及重要会议确定的重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2023年督办会议交办事项400余项,跟踪调度OA系统批示件380件次,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制定《关于规范科室周报填报的相关要求》《兴隆庄煤矿科室工作周报表》,相关科室每周上报一期工作周报和本周OA系统批示件落实情况,动态了解各科室重点工作和会议交办工作推进情况,不断提高督察效果。“兖煤(兴隆庄)储煤项目”等公司级重点工作,提前办结销号,跑出“加速度”。

强化督察督办协调联动机制,严格结果运用,构建了“目标—督察—落实—考核—奖惩”责任链条,对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关键事项进行全方位督察督办,加大考核,突出督察效能。在督察督办过程中,秉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制度面前、一视同仁”的原则,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该通报的坚决通报,切实做到了“事实真相不查清不放过、承办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存在矛盾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不兑现不放过”,有力有效激发了各单位干事创业的动力,形成了“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的工作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