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工程(安撤中心)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突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监督执纪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细化适用情形,拒绝“躺平”。进一步完善“第一种形态”适用制度,结合单位实际,针对易发多发的问题,细化18种适用情形,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整改不到位、重点工作落实被动应付、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工作绩效长期不佳等情形纳入适用范围,划出负面清单红线,可操作性更强,让“躺平”式干部躺不平,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同时,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已处置问题持续关注,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予以问责追责。
坚持关口前移,“小过即问”。对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小过即问”,提醒告诫,通过开展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查根源、“治未病”,避免干部因不守“小节”而铸成大错。针对个别区队工资单公示不及时的问题,积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就相关问题向区队职工进行调查了解,有效避免了工资分配过程中的“微腐败”问题。对个别党支部先进人选推荐把关不严的问题,对相关党支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名不服从管理的党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及时跟踪回访、督促整改。
创新方式方法,灵活务实。注重教育效果,改变以往单纯由纪委实施“第一种形态”的方式,创新实施批评教育和业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批评教育。在安全管理作风专项检查中,针对生产科室现场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约谈3个生产业务科室负责人,采取纪委和分管领导联合批评教育的模式,纪委侧重在工作作风上进行教育引导,分管领导侧重指出其工作标准上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方向,既批评教育,又帮助整改,增强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纪律严肃性和工作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