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低热值煤泥耦合济宁市城市生活污泥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低热值煤泥耦合济宁市城市生活污泥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地理位置: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拟投资966.05万,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内建设低热值煤泥耦合济宁市城市生活污泥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从厂外直接运进含水率79.04%的污泥,依托现有锅炉等机组进行焚烧处理,本项目污泥掺烧量为505.5t/d。项目建成后,可代替部分燃煤量,电厂发电量及供热量保持不变。
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废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炉内喷钙脱硫+SNCR+COA脱硝+干法脱硫+专用旋转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0m高排气筒排放;污泥仓及污泥库储存废气经除臭装置通过排气筒排放。
废水:拟建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新增污泥暂存库及污泥仓冲洗废水。
锅炉排水、冷却排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济三煤矿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暂存库及污泥仓冲洗废水、含煤废水经含煤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输煤栈桥冲洗、煤泥加水等,不外排;化水处理浓水用于吸收脱硫塔脱硫用水,不外排。
固废: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飞灰、炉渣、含煤废水处理装置沉渣、废矿物油、废油桶、生活垃圾。
建设单位将锅炉炉渣外售;飞灰根据鉴别结果按照相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要求规范运输、贮存、处置方式;含煤废水处理装置沉渣运至煤泥棚,与煤泥混合掺烧;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松 电话:13583736953
欢迎您对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低热值煤泥耦合济宁市城市生活污泥循环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