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的说明
2025年3月17日,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在公司调度会议室组织专家对“万福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会议由我公司安全总监杨福禹主持,参会的评审专家为: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张玉慧、山东省职业卫生技术质量控制中心主任、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检测评价中心主任张志虎、山东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检测评价中心职业病防治办副主任陈学磊;其他参会人员包括万福能源副总政工师、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防部、安全监察部及各区队负责人或技术主管。
控制效果评价结论:
会议通过职业卫生学调查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认为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毒物、工频电磁场、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取得了较好的防护效果,但仍存在不足,矿井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和补充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该建设项目在将来正常运行过程中,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审及验收意见:
1.建议修改后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应按专家组意见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2.建设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整改完善,建议整改后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形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书面报告备查;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评审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我单位已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整改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情况及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 万福矿井及选煤厂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建设单位: 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
公开内容: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公示期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海涛,联系电话:13792356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