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7日至28日,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在巨野县组织召开了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矿井及选煤厂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会,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对本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形成了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验收组工作认为本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设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对周围环境未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情况及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矿井及选煤厂
建设单位: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
公开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期限: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孟祥兵
联系电话:13655473258
电子邮箱:mengxiangbing2006@126.com
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