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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楼煤矿:“执法”监察进一线 筑牢安全新防线

作者: 张震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执法”监察,是有关行政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保障矿山安全的有力抓手。如今,这种监察方式被赵楼煤矿搬进了生产一线,应用到日常隐患防治,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监察方式,形成“查、改、惩、教、防”于一体的安全管控新路径。

新年工作一上手,为有效遏制风险隐患,赵楼煤矿参照属地执法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启动“执法式”安全监察及专业监督检查,成立采、掘、机、运、通、防冲、地测等12个专业组,抽调各专业部室和安监部门骨干成员加入,同步明确检查的时间、标准、分工以及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我们采取专业部室牵头查区队、安监部门牵头查专业部室的方式,推动责任环环相扣,督察无缝衔接,全链条激发职能部室监督效能,全方位消除现场监管死角。”该矿副矿长、安全总监安明说。

据安明介绍,“执法式”监察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一方面统筹考虑不同时期、不同时段安全风险特点,建立详细清单,将检查时间、内容等提前告知各单位,提醒其主动落实责任,针对性开展自查自纠;另一方面,为确保安全管控动态保持,不定期对各专业进行抽查。

查什么?怎样查?该矿突出抓好检查前的筹备工作。在每次执法前,“执法”监察工作专班开展“查前会商”,深入分析被检查区域风险构成,明确检查重点,做到心有数、行有度、查有点、判有据、追有果。

“执法式”监察,贵在执行,重在落实。该矿实行“柔性检查+刚性监管”,对问题隐患易改、认识到位且积极落实整改的,以说服教育为主,从轻或免予追责;对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风险隐患的,以及自查自纠“走过场”、屡查屡犯的,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为杜绝“以查代管”“以罚代管”的现象,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监管”与“服务”并重,该矿利用安全办公会或周例会等时间,在公开剖析问题短板的同时,逐一说明违反的规章制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让基层单位明白“依据啥、错在哪、怎么改”。

据悉,该矿还将每轮次“执法式”监察成效与上级执法部门到矿检查进行对比,对暴露问题较多的专业,以上至下分别对专业负责人、管理技术人员等层层核减绩效工资,以严考核促提工作效能。

“赵楼煤矿井下条件复杂,抓好安全生产必须下非常之功、用非常之力、施非常之策。特别是面对当前全年开局起步的关键阶段,我们将用好‘执法式’监察这一有力举措,不断强化安全管控力度,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链条,努力创造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奠定坚实安全基础。”赵楼煤矿矿长齐俊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