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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拉乌素煤矿:带班严管转作风 筑牢安全硬防线

作者: 王长伟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4日

安全生产是煤矿发展的生命线,领导干部作风是安全生产的“晴雨表”。石拉乌素煤矿聚焦作风转变与责任落地,从人员界定、指标量化、职责细化、流程规范等维度,系统优化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以“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务实作风,将安全管理要求贯穿井下生产全流程,切实筑牢矿井安全生产坚固防线。

精准界定“责任主体”,确保管理无盲区。规范领导带班下井,首先明确“谁来带”。石拉乌素煤矿将带班下井人员范围精准划定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副总政工师、副总经济师,实现管理层级“全覆盖”,避免责任悬空。同时,明确矿井为制度落实责任主体,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统筹全局,确保从决策层到执行层,每一级领导都成为井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后续管理措施落地奠定基础。

科学量化“带班指标”,倒逼干部沉一线。为避免“下井走过场”,这个矿依据岗位安全责任权重,制定差异化、可量化的带班下井指标,以硬指标推动各级管理人员“真下井、真履职”——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带班不少于5次,既统筹全局又深入一线;分管安全生产班子成员及副总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带班不少于8次,聚焦安全核心环节;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带班不少于8次,侧重技术安全与隐患治理;非分管安全生产班子成员及副总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确保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差异化指标设定,既考虑不同岗位对安全管理的影响程度,又通过量化要求,倒逼领导干部走出办公室、深入井下现场,全面掌握生产安全实情。

细化明确“带班职责”,压实安全管理链。“带而不责”等于“不带”。该矿将带班领导职责细化为“巡查、监督、处置、督办”四大核心任务,确保责任可追溯、工作有抓手。现场巡查全覆盖,带班领导需全面掌握井下及地面重点场所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关键岗位、薄弱环节,对重点工程、特殊施工、重大隐患治理现场指导协调,做到“隐患不遗漏、风险早识别”;制度执行严监督,监督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现场落实情况,主动识别危险源与隐蔽致灾因素,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守住安全管理“红线”;应急处置快响应,井下遇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确保应急响应“不过夜、不拖延”;隐患督办求实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B级以上事故隐患,实行“跟踪督办+现场盯守”,确保隐患整改闭环。若因巡查不到位导致重大隐患或事故,依规严肃追责,以“问责倒逼负责”。

规范优化“流程细节”,筑牢管理保障网。细节决定安全成败。该矿从培训、计划、纪律、交接等环节入手,以“严细实”作风规范带班流程:严把岗前培训“资格关”,所有带班领导需先参加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后方可带班,确保“带得懂、管得好”;严把计划管理“统筹关”,调度室结合安全值班、网格化管理要求,每月底制定下月带班计划,明确巡查时间、频次,遇人员变动灵活调整,确保“每班有领导、带班不断档”;严把工作纪律“诚信关”,带班领导需按计划到岗,下井时间、路线与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一致,严禁弄虚作假;特殊情况无法带班的,需签订《带班换班委托书》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备案,带班数量按比例核减,杜绝“代签、补签”等形式主义;严把交接班“信息关”,实行井下现场交接班,上一班领导需向接班领导详细说明安全状况、隐患情况,严禁电话或他人代交;特殊情况无法现场交接的,需向调度室报备;带班记录由本人录入“双重预防信息系统”,多人带班时分别记录、主带班人负责交接,确保信息传递“零误差”。

一系列规范举措的落地,本质是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从“被动听汇报”到“主动去现场”,从“任务式管理”到“精细化监督”,从“安监员抓安全”到“领导带头抓安全”。通过领导干部以身作则、靠前指挥,推动作风转变,石拉乌素煤矿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及时解决井下现场实际问题,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矿井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屏障。(王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