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企业反“三违”工作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山东能源、兖矿能源不安全行为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现场作业行为,防范化解违章作业带来的安全风险,9月30日,兴隆庄煤矿组织开展不安全行为专项培训,以制度宣贯、专题授课的方式解读《兴隆庄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试行)》,推动安全管理要求入脑入心,切实筑牢矿井安全生产思想防线与制度防线。

此次培训紧扣上级文件精神与矿井新出台的管理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不安全行为分级分类、认定判定标准、上报处置流程、考核帮教措施等核心内容进行逐条深度解读,把制度条文与井下现场典型违章案例相结合,对习惯性违章、隐蔽性“三违”行为进行剖析讲解,讲清违章带来的安全危害、家庭代价,让参训人员直观认识到“违章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厘清哪些行为不能做、出现问题怎么处置、责任如何落实,打通制度落地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出台矿井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不是为了处罚职工,而是用制度划清安全红线,从源头预防事故发生。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源都在于侥幸心理、习惯性违章。我们就是要通过培训,让每一名职工学标准、知敬畏、守规程,把规范操作变成作业本能。”该矿副总工程师栾建伟表示。

培训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参训人员认真记录要点,结合岗位实际交流讨论日常作业遇到的风险问题。区队班组长纷纷表示,回去之后会把培训内容带到班前会,组织班组开展再学习再讨论,把不安全行为标准落实到每一班、每一项操作中。
掘进工区职工郭卫说道:“以前有些操作,自己感觉问题不大,听完这次培训才明白属于不安全行为。制度讲得很实在,案例也都是身边同类岗位发生过的,给我们敲响警钟。以后干活一定摒弃侥幸,严格对照标准作业,既是对矿井安全负责,更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据了解,兴隆庄煤矿此次制定实施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是对标上级制度要求、贴合矿井现场实际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反“三违”制度体系。通过本次专项集中培训,明晰了不安全行为认定、上报、处置全流程,补齐了职工制度认知短板,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能力、全员安全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一场培训就是一次思想洗礼,参训人员把规章标准记在心里、落到岗位,真正实现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深刻转变,让遵章守纪、规范操作成为井下生产现场最坚实的安全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