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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拉乌素煤矿深化民主管理聚人心

作者: 王长伟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来源: 兖州煤业

石拉乌素煤矿始终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深化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充分激发广大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奉献企业、干事创业的热情。

构建民主管理“满意工程”。认真做好职代会提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发送、催办等工作,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落实。开设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接受职工监督,充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开展职工代表巡视及民主评价,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材料发放、后勤服务、基层单位“两合同一协议”、完全市场化及职代会提案落实情况等,组织职工代表巡视和民主评价,组织职工代表参与调研监督矿合同签订及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形成了在问题中找创新、在整改中找方法、在结果中找进步的良性循环。

构建厂务公开“阳光工程”。健全公司层面、区队车间层面、班组层面三级公开方式:在公司层面,凡是公司制定和修改完善的各项制度政策,都提交职代会审议。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通过召开安全生产经营分析会、形势任务报告会、主题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公司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党的建设等相关事项。在区队车间层面,各单位分别采取区务会、班组长会形式进行公开。在班组层面,各班组利用班前班后会和班务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并通过厂务公开栏、内部信息网络(“智慧昊盛”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电子屏)、OA办公系统等公开渠道。及时公开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状况;企业干部薪酬及职务消费情况。切实把厂务公开打造成为职工知矿情、议矿事、参矿政的重要平台。

构建平等协商“维权工程”。职代会审议工资分配意见、财务决算和财务预算报告、公司集体合同、职工教育培训方案;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就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险福利等事项依法制定各项标准,将《职业病防治法》、劳动保护监督等条款写入集体合同,签订并认真执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促进了企业稳健发展。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准确把握劳动关系的新情况、新特点,做到了苗头问题早消化、重点对象早转化、敏感时期早防范、矛盾纠纷早处理,提高了劳动调解公信力和权威性。

构建维护职工“民心工程”。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近年来,救济救助困难职工140人次,发放救助金21.5万元。每年组织全员健康查体,近年来,917人次带薪休假、疗休养。定期召开“为职工服务解难题商办会”,推行六步闭环式管理,即“征集商办议题—确定商办人员—召开商办会议—工会督办—开展满意度测评—建立工作台账”的工作流程,从形式和内容上保证了为职工服务协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