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 首页
公司动态
职工风采

兴隆庄煤矿:构建“大监督”体系 涵养“美好兴隆”清风正气

作者: 岳蒙  盛恒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9日

兴隆庄煤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要论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不断深化协同配合、压实各级责任,推动“大监督”体系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为矿井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监督保障。

在“责”字上再加压力,推动工作落实。该矿各级组织按照“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要求,把开展好“大监督”工作作为分内之责、必尽之责,将监督融入业务决策、执行、考核全过程。相关部门履行牵头责任,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科学制定联合监督检查计划,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力量,凝聚监督合力,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督办不包办,参与不干预,放手不撒手。区队管理人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推动“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的观念转变,在各自职责权限和职能范围内承担好日常监督职责,筑牢“第一道防线”。

在“联”字上再下功夫,深化协同机制。强化“一盘棋”思想,修订“大监督”体系建设方案,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协调、各职能部室各司其职又贯通协同的运行机制。细化实化会商研判、信息沟通、协同联动、清单管理等制度,推动监督信息、资源、力量、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共享共用,构筑严密监督网络。组织、党群、运营、财务、审计等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完善事前通报被查单位日常监督情况、事中提供专业支持、事后抓好移交事项办理的闭环体系,充分发挥整体合力。

在“督”字上再求实效,突出监督重点。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围绕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以及矿井生产经营重点任务执行落实情况,建立政治监督清单台账,动态开展监督检查,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持续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监督各级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管住“关键岗位”,加强对基层单位“四管人员”(管人、管物、管钱、管事)的监督,督促严守纪法规矩、廉洁从业。从严开展专项监督,聚焦招投标、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置等重点领域,重点监督权力运作、制度执行、责任落实等情况;聚焦作风建设,重点监督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聚焦职工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重点监督吃拿卡要、克扣截留、夹带套取等情况,严惩违规违纪行为。

在“查”字上再出实招,创新方式方法。聚焦经营管理和廉洁风险开展“纪审联动”,结合问题线索和日常监督情况,有计划开展协同督查。聚焦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推行“纪组联动”,各部门有效联动,将监督贯穿于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形成组织监督与纪律监督的合力。聚焦基层权力和职工群众关切开展“下沉监督”,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纪委委员、纪检干部联系包保基层区队,通过列席班子会、组织生活会、与职工“一对一”谈话等方式近距离了解掌握情况;针对“微腐败”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点穴式”专项督查,严查快办违规违纪行为。

在“改”字上再做文章,强化成果运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式”管理、整改销号、跟踪回访和效果评估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分析根源,提出治本之策,及时下发《监督建议书》,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同时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推动形成“监督-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深化成果运用,将监督情况作为评先树优、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做深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